『澳門大學30週年紀念盃』5人足球錦標賽/章程
2011-04-28 • 分類: 尚未歸類
『澳門大學30週年紀念盃』5人足球錦標賽
(一) 比賽日期: 2011年5月9-15日(9/5,10/5,11/5,14/5 -19:00-22:00初賽 15/5 14:00-19:00決賽
(二) 比賽地點: 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
(三) 報名辦法: 20011年5月5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表格,報名費交到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梁志堅先生收; 表格可於該處索取或在校友會網頁http://www.aaaum.org.mo 下載。
(四) 參加資格: 澳門大學校友, 教職員, 師生均可自行組隊報名參加, 名額8隊,先到先得。
(五) 報名限制: 每隊均受下列辦法限制:
(1) (2008/2010年度)澳門足球代表隊成員不可參加,每隊可報 4 名曾參與澳門足總賽事之球員,但出賽以 2 位為限,以示公允;
(2) 隊名自定,但以中文或英文及四字為限;
(3) 交報名表格後,不得再修改名單但可增添人數;
(4) 如超過總數則採用「先到先得」取錄
(5) 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每隊澳門幣 300 元
(六) 比賽制度及細則:
(1) 初賽-小組單循環;複決賽-直接淘汰制;
(2) 球隊逾時五分鐘未能比賽,作棄權論;
(3) 進入淘汰賽後,比賽結果如未分勝負時,加時十分鐘(上下半場各五分鐘),以 “黃金”入球決勝負;如仍未分勝負則以點球決勝。
(4) 足球: 標準室內五人足球;
(5) 球員: A. 每隊限報8至12位;
B. 開賽前球員人數不得少於五人,其中一人為守門員;
(6) 時間:上下半場各20分鐘,半場休息五分鐘;
(7) 球員必須穿著平底球鞋,比賽時不能載眼鏡,需使用護脛;
(8) 各隊必須自備整齊且具有號碼球衣一套;
(9) 球員如累積黃牌兩張則須停賽一場,紅牌則停賽兩場。
(七) 規 則: 除上列細則外,其他按照國際足協規則處理。
(八) 賽 程: 5月5日下午6時在澳門大學校友會辦公室抽籤後公佈(地點:澳門大學學生中心2樓5號室)。
(九) 上 訴: 以裁判判決為最後決定, 友誼賽事, 不設上訴基制。
(十) 獎 項: 冠、亞、季獲得獎盃, 球員獎牌及澳門大學30週年紀念品; 最佳射手可獲頒獎盃一座。
(十一)本規程如有未盡善處,由本會隨時修訂。
查詢電話 :83974594(校友會辦公室)66811167(葛萬金)66613535(吳焯峯)66323418(彭祥佑)
電 郵 : aaaum@umac.mo
澳門大學校友會
2011年4月28日
附件: 報名表 (Word, 88K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