召集書

本人現根據澳門大學校友會章程第九條第二款a)項之規定,召集會員大會。日期為2010年12月15日下午六時,假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澳門大學學生中心二樓會議室舉行,若當時出席者未達法定人數,則延致當天下午六時三十分召開該會員大會。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寡,均視為有效之全體會員大會。

議程如下:

  1. 理事會報告
  2. 監事會報告
  3. 會員大會通告事項
  4. 選舉新一屆機構成員
  5. 其他事項

敬請所有會員準時出席。另根據本會章程第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,有意競選新一屆各機構成員之會員,請於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10日期間,把競選名單交予本會秘書處,安排選舉事宜。

此致

澳門大學校友會全體會員

會員大會主席

區秉光博士

2010年11月2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