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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0年11月14日-星期六-澳門新聞】今在「大灣區融合、法制應先行」研討會問答環節,澳門高等教育局代副局長陳旭偉希望澳門學生要融入灣區發展,應主動了解內地發展的現況及機遇;他又指,澳門學生在橫琴有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,經琴澳兩地政府協商,本澳大學生橫琴實習計劃於明年的名額增至100名,相信隨著兩地政府不斷完善機制,未來會有更多扶持政策推出。
【2020年11月14日-星期六-澳門新聞】由澳門大學校友會主辦的第九屆澳港論壇之「大灣區融合、法制應先行」研討會今日舉行,邀請本地法律界學者專家及深圳市專業人士分享經驗,及加入灣區工作需注意事項。主辦方表示,大灣區現時是國家重點政策,特區政府及社會組織積極推動和建議大灣區融合的意見,期望藉研討會向政府建言獻策,助力日後大灣區共同發展。
研討會今假皇都酒店2樓維凱廳舉行,高等教育局代副局長陳旭偉,澳門大學校友及發展辦公室主任林鈺儀,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總監李飛雪,澳大圖書館副館長王國強博士,澳大張崑崙書院副院長黃才試博士,澳門大學校友會主席區秉光、理事長葛萬金、監事區秉光致辭時表示,今年疫情令大家開始思考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議題,其中出現複雜的法律問題值得大家重視,大灣區包含內地社會主義的法律系統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澳門的大陸法系統,3地法制幾乎涵蓋全世界主要法律體系,而大灣區要如何融合這3種體系,從而令所有商業行為、社會規範達到理想狀況,需要大家思考及推動,希望藉研討會集思廣益,從中研究、了解並解決相關法律問題。
葛萬金表示,澳門作為大灣區一份子,擁有國家定位的「一中心、一平台、一基地」政策,在澳門融入灣區發展的同時,因應本地區人口少、產業偏向的情況,與內地灣區城市在競爭及融合方面存在困難,故建議特區政府應作雙向並行的發展,既要推動企業青年人才投入灣區尋找發展契機,亦應引進灣區內品牌企業及科創基金和人才來澳設點、設公司或辦公室、設立研發基地,招納本地人才及資金共同發展;只有在雙方共同合作下,才能將1+1大於2的功能發揮出來。
他又稱,現時澳門的發展處於困難階段,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,各業均面臨前所未有的難題,傳統的行業可能受到很大打擊,因此,澳門日後經濟產業發展的定位不能固步自封,要思考求變求創新,因此確實需要大家深入思考、分析及建議,集百家所想,為澳門發展尋找未來的出路。
【2020年11月14日-星期六-澳門新聞】因應大灣區存在不同法律體制及經濟體系,為融合發展帶來一定障礙,在今日舉行的「大灣區融合、法制應先行」研討會上,邀請到澳門城市大學助理教授、大律師艾林芝,力圖律師事務所吳家文律師,廣東益道律師所李陽律師和澳門大學(深圳)校友會會長何江擔任主講嘉賓,為有意到灣區創新創業的人士帶來正面訊息,協助特區政府及社會做好融入灣區的工作。
艾林芝分享自己對灣區融合法制問題的見解時認為,大灣區融合主要涉及的人流、物流、資金流都與法律有關,可透過「一國」背景下的《憲法》和《基本法》作為大灣區融合的法制基礎;對於未涉及中央層面的問題,可通過地區本已簽訂的協議解決,例如是次疫情期間澳門政府前往香港機場接載澳人;若非雙方互認,則可透過3地機制靈活處理,例如港澳單牌車入內地以及未來港澳律師進入灣區城市執業等。他又指,目前粵港澳3地涉及的實體法、程序法完全不同,若以統一制度規範較為困難,以大灣區區際司法協調會更理想。
吳家文表示,若要在澳門設立商業企業,首先應決定營運主題,再遵從有關設立及登記程序,然後視乎企業所營事業,具備政府部門發出相應的牌照後,才可正式投入營運。公司的種類可分為無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,其股東人數、註冊資本、出資方式及商業名稱都有特定的規範。他稱,一般內地投資者會以外商形式來澳開公司,大部分都會選擇以有限公司營運,其風險責任與股東分開,股東只需對出資負責,對個人資產有一定保障。
李陽在專題演講中指出,在大灣區創業和營商的澳門中小企業,會比較看重收益,一旦遇到法律風險,會對企業經營造成很大挫傷,因此,需注意股權和經營法律風險的防範,一開始註冊企業時,便要避免日後可能會出現合夥人或股東利益分配不均、股權分配不恰當等問題;遇到投融資時,需與投資人有良好溝通,簽署一份對企業有效、幫助企業長期發展的投資協議;在簽訂如場地租賃或服務外包等對外經營合同時,應注意條文細節規定的內容,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風險。
她又指,目前線上的發展管道快速,尤其通過這次疫情,加速了線上的服務、合作及發展,目前在內地前期的法律諮詢或溝通會通過網路管道進行,若需深入進行法律類服務,會先以線上導流或者線上初步接觸,再以線下深入溝通、合作去進行。
何江則從「從創業者角度看深圳創新創業優勢」分享經驗,強調當地政策法規、市場、供應鏈、融資、人才等不同因素都值得關注。深圳對港澳台創業者有很多的政策支持,例如前海夢工廠、南山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、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工廠(福田),都有提供相應租金補貼、創業場地及個人所得稅制補貼。目前澳門在深圳的創新載體相對較少,他希望澳門政府可與深圳有更多合作,通過民間機構承接入口的作用,架起兩地合作橋樑,對初創者提供一站式服務和說明。
他認為,來自港澳背景的創業者,在深圳會感受到工作強度及效率非常高的創業氛圍,因此大家自然會思考如何創新再應用到產業化,從而讓企業更有生命力。澳門是個較小的區域性市場,鑑於和內地社會治理制度存在差異性,卻又與葡語系或歐洲國家更相似,故澳門可以作為內地創業公司出海的第一步,在澳門驗證成功後,再複製至其他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