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澳門大學30週年紀念盃』5人足球錦標賽

(一) 比賽日期: 2011年5月9-15日(9/5,10/5,11/5,14/5 -19:00-22:00初賽 15/5 14:00-19:00決賽

(二) 比賽地點: 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

(三) 報名辦法: 20011年5月5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表格,報名費交到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梁志堅先生收; 表格可於該處索取或在校友會網頁http://www.aaaum.org.mo 下載。

(四) 參加資格: 澳門大學校友, 教職員, 師生均可自行組隊報名參加, 名額8隊,先到先得。

(五) 報名限制: 每隊均受下列辦法限制:

(1) (2008/2010年度)澳門足球代表隊成員不可參加,每隊可報 4 名曾參與澳門足總賽事之球員,但出賽以 2 位為限,以示公允;

(2) 隊名自定,但以中文或英文及四字為限;

(3) 交報名表格後,不得再修改名單但可增添人數;

(4) 如超過總數則採用「先到先得」取錄

(5) 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每隊澳門幣 300 元

(六) 比賽制度及細則:

(1) 初賽-小組單循環;複決賽-直接淘汰制;

(2) 球隊逾時五分鐘未能比賽,作棄權論;

(3) 進入淘汰賽後,比賽結果如未分勝負時,加時十分鐘(上下半場各五分鐘),以 “黃金”入球決勝負;如仍未分勝負則以點球決勝。

(4) 足球:       標準室內五人足球;

(5) 球員: A.  每隊限報8至12位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B.  開賽前球員人數不得少於五人,其中一人為守門員;

(6) 時間:上下半場各20分鐘,半場休息五分鐘;

(7) 球員必須穿著平底球鞋,比賽時不能載眼鏡,需使用護脛;

(8) 各隊必須自備整齊且具有號碼球衣一套;

(9) 球員如累積黃牌兩張則須停賽一場,紅牌則停賽兩場。

(七) 規 則: 除上列細則外,其他按照國際足協規則處理。

(八) 賽 程: 5月5日下午6時在澳門大學校友會辦公室抽籤後公佈(地點:澳門大學學生中心2樓5號室)。

(九) 上 訴: 以裁判判決為最後決定, 友誼賽事, 不設上訴基制。

(十) 獎 項: 冠、亞、季獲得獎盃, 球員獎牌及澳門大學30週年紀念品; 最佳射手可獲頒獎盃一座。

(十一)本規程如有未盡善處,由本會隨時修訂。

查詢電話 :83974594(校友會辦公室)66811167(葛萬金)66613535(吳焯峯)66323418(彭祥佑)

電 郵 : aaaum@umac.mo

澳門大學校友會

2011年4月28日

附件: 報名表 (Word, 88KB)